一、设计遵循的规范、规程及规定:
1《钢结构设计标准》 (GB50017-2017)
2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 (GB50205-2001)
3《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》(GB50018-2002)
4《钢结构焊接规范》 (GB 50661-2011)
5《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》 (JGJ/T251-2011)
6《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 (GB50202-2018)
7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、施工质量验收规程》 (JGJ82-91)
8《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》 (CECS 24-2020)
二、钢结构架防雷设计要求:
1、根据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GB50057-2010)的有关规定,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。
2、本项目雕塑采用内部支撑钢结构作为引下线。
3、本项目雕塑内部支撑钢结构均应可靠接地。
4、接地体采用50mm*50mm*3mm热镀锌角钢,L=2.5m。其间距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均宜为5m。
三、钢结构材料:
1、本工程所选用材料的性能、质量应符合下列规范:
1.1《碳素结构钢》 (GB/T 700-2006)
1.2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》 (GB/T 1591-2018)
1.3《熔化焊用钢丝》 (GB/T 14957-1994)
1.4《埋弧焊用热强钢实心焊丝、药芯焊丝和焊丝-焊剂组合分类要求》 (GB/T 12470-2018)
1.5《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》 (GB/T 5117-2012)
1.6《热强钢焊条》 (GB/T 5118-2012)
1.7《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、大六角螺母、垫圈技术条件》 (GB/T1231-2006)
2、本工程所采用的钢材除满足国家材料规范要求外,尚应满足下列要求:
2.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应不大于0.85。
2.2钢材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,且伸长率应不小于20%。
2.3主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、伸长率、屈服强度和硫、磷含量的合格保证,以及碳含量的合
格保证。还应《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》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。
2.4钢材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。
2.5钢材质量等级必需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。
3、除注明材质外,本工程钢梁与钢柱材质材料Q355B ,连接件采用Q235B。
4、除图中特殊注明外,所有结构加劲板、连接板厚度均同翼缘板厚。
5、钢结构之主结构连接件需采用GB10.9s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,高强螺栓结合面不得涂漆,采用喷砂
后生赤锈处理法,要求摩擦面抗滑移系数u≥0.45。
6、图中未注明高强螺栓为摩擦型高强螺栓,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、
大六角螺母、垫圈技术条件》(GB/T1231-2006)中规定的GB10.9s螺栓。
四、制作与加工:
1、钢结构的制作、加工、施工及验收应符合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5-2001)各
种构件必须1:1放样加以核对,尺寸无误后再进行下料加工,出厂前进行预拼装检查。
2、钢材加工前应进行校正使之平整。放样和下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缝收缩,
切割铣端等需要的加工余量。
3、焊接:
3.1本设计所标明的全熔透对接焊缝均要求与母材等强,焊缝质量应符合《钢结构焊接规范》
(GB50661-2011)规定的二级焊缝质量标准。
3.2型钢翼板与腹板间的角焊缝采用埋弧自动焊或气体保护焊。
3.3焊接时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及焊接顺序,以减小钢结构中产生的焊接应力和焊接变形。
3.4组合H型钢因焊接产生的变形应以机械或火焰矫正调直,具体做法应符合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
验收规范》(GB50205-2001)的相关规定。
3.5钢板与钢板间的焊接材料的选用如下:
3.6选用的焊条(焊丝、焊剂)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。
3.7构件角焊缝厚度范围如下。
3.8焊缝质量等级:所有钢板的对接焊缝采用全熔透焊,型钢翼板、腹板的对接焊缝位置应错开
>200mm,焊缝质量达到《钢结构焊接规范》(GB50661-2011)规定的二级焊缝质量要求,梁翼缘和
腹板的连接焊缝为全熔透坡口焊,焊缝质量达到二级焊缝质量要求。
五、钢结构的运输、检验、堆放:
1、在运输及操作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和损坏。
2、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,如构件的数量、长度、垂直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3、构件堆放场地应做好四周排水。
4、构件堆放时,应先放置枕木垫平,不宜直接将构件放置于地面上。
六、钢结构安装:
1、结构安装:
1.1安装过程中,在结构尚未形成稳定体系前,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,以确保安全。
1.2结构吊(安)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的稳定,并防止产生过大变形。
1.3结构安装完成后,应详细检查运输、安装过程中涂层的擦伤,并补刷油漆。
1.4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构件起吊其他重物,不得在构件上加焊非设计要求的其他构件。
2、高强螺栓施工:
2.1钢构件加工时,在钢构件高强螺栓结合部位表面除锈,喷砂后应对端头板磨擦面进行保护,防止
钢构件涂装时油漆进入磨擦面,若安装时磨擦面有油漆应及时处理干净,严禁在高强螺栓连接处摩擦
面上做任何标记。
2.2对在现场发现的因加工误差而无法进行施工的构件螺栓孔,严禁采用锤击螺栓强行穿入或用气割
扩孔,应与设计及相关部门协商处理,高强螺栓不得作为临时安装螺栓。
2.3高强螺栓施工顺序应由中间向两端逐步交错进行。
七、型钢安装要求:
1、型钢制作必须采用机械加工,并宜由钢结构制作厂承担,型钢的切割、运输、吊装、探伤检验应
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5-2001)、《钢结构焊接规范》
(GB50661-2011)的规定。
2、型钢拼接前应将构件焊接面的油、锈清除。承担焊接工作的焊工,应按现行行业标准《钢结构焊
接规范》规定持证上岗。
3、施工中应确保现场型钢柱拼接和梁柱节点连接的焊接质量,其焊缝质量应满足二级焊缝质量等级
要求。对一般部位的焊缝,应达到三级焊缝质量等级要求。
4、钢结构单元及逐次安装过程中,应及时调整消除累计偏差,使总安装偏差最小以符合设计要求。
任何安装孔均不得随意割扩,不得更改螺栓直径。
5、柱子在安装完毕后必须将锚栓垫板与柱底板焊牢,锚栓垫板及螺母必须进行点焊,点焊不得损伤
锚栓母材。
八、其它:
1、本设计图中所有构件的的重量及尺寸仅供参考,实际以最后放样下料为准 , 所有构件均需放样
或号料。
2、未尽事宜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。